当前位置:通知公告>正文

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本科教学成果奖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
发布者:管理员    发布日期:2017-09-01    查看:683  次


主要工作要求如下:

各教学单位:

为及时总结推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绩,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与责任感,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我校决定开展2017年(第五届)本科教学成果奖评审表彰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励数量

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拟评审奖励20项,其中:一等奖4项,二等奖6项,三等奖10项。

二、奖励范围

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我校从事本科教学的教师、教学辅助人员、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、教学改革、教学建设、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。已获过省级、校级奖项的教学成果,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,不得再次申报本届校级教学成果奖。

三、成果要求

本次教学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,坚持立德树人,反映艺术教育教学规律,突出教育教学改革,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。主要包括:转变教育思想观念、改革人才培养机制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、加强教学质量保障、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、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、优化学科专业结构、改进教学内容方法、强化实践育人环节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、促进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方面。

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。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,应从正式实施(包括试行)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,不含研讨、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。成果种类包括实施方案、研究报告、教材、课件(教学视频)、教学论文等。

四、申报条件

成果主要完成人需具备如下三个条件:

    (一)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。

    (二)承担高等学校教学、教学管理或教学辅助工作,且具有连续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。

    (三)直接并始终主持成果方案的设计、研究和实施,并做出了主要贡献,且获得的成果无异议。

五、填报资料要求

1、成果申报人填写《广州美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》,并将成果总结材料(一般不超过5000字)及相关佐证材料(已公开发表的论文、师生获奖材料、专利书、鉴定书等)一并上报。

2、成果申报人于2017年10月15日24:00前在我校质量工程申报系统完成材料填报工作(http://gzarts.zlgc2.chaoxing.com/?type=1)。

3、以院系为单位申报,请各单位于2017年10月18日前将所有材料(纸质一式两份)及推荐项目汇总表报至教务处周丽华(696970)。

六、成果评审

1、形式审核。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推荐成果进行形式审核,确定通过形式审核的成果名单。

2、网络评审。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形式审查合格的教学成果进行网络评审,并根据网络评审所得分数进行项目排序,提出进入下阶段集中评审项目建议名单。

3、集中评审。2017年10月下旬召集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,评审结束后,即在校内公示校级奖励项目。

 

附件1:广州美术学院教学成果奖(高等教育)申请书.doc

附件2:关于印发广州美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.pdf

附件3:广州美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.doc

附件4:广州美术学院历届教学成果奖一览表.doc

 

教务处

2017年9月1日



材料提交时间:
2017-09-01至2017-10-17
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:
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